4月30日消息,路透社查阅的SpaceX IPO申报文件摘要显示,该公司已向投资者明确:未经创始人埃隆·马斯克(Elon Musk)本人同意,其首席执行官(CEO)及董事会主席职务不可被罢免。

文件规定,免除马斯克的董事及高管职务“仅可通过B类股股东投票表决”。B类股为每股附带10票表决权的超级投票权股(Super-voting shares),马斯克将在公司上市后取得该类股份的控制权。鉴于此,针对其个人的罢免程序实质上取决于其本人的表决意向。文件称,若马斯克“长期持有相当比例的B类普通股,其将持续控制多数董事的选举与罢免”。

上述条款建立在SpaceX计划于IPO引入的双重股权架构(Dual-class structure)之上。此类架构在创始人主导的科技企业上市案例中较为普遍,旨在确保创始人及早期投资者获得高于公众股东的表决权。

然而,在常规的双重股权架构下,即使创始人可通过表决权影响最终结果,董事会通常仍保留罢免CEO的法定职权。该条款的具体效力仍需参照SpaceX底层法律文件的细节。综合来看,这些条款赋予了马斯克对任何罢免动议的绝对否决权,公司治理专家指出,将高管免职权直接与个人表决权挂钩的机制已打破常规。SpaceX也在文件中向潜在投资者提示风险,称该架构“将限制或剥夺投资者影响公司事务及董事选举的能力”。

哈佛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公司治理与金融研究教授卢西恩·贝布丘克(Lucian Bebchuk)表示:“此类条款并不常见。通常而言,罢免CEO属于董事会决议范畴,控股股东需通过行使更换董事的权力来实现相关诉求。”

SpaceX及马斯克均未对置评请求作出回应。

近年来,双重股权架构已成为创始人主导的科技企业IPO的标配。2012年上市的Facebook曾向包括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内的IPO前股东发行超级投票权股;不过随着早期投资者减持,表决权后来逐步向扎克伯格集中。而在Figma等近期的上市案例中,超级投票权在IPO后则更直接地集中于创始人名下。

SpaceX的股本将被划分为面向公众投资者的A类普通股,以及面向内部人士的B类超级投票权股。路透社此前报道称,马斯克将掌握绝对多数表决权,使其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控制权与其控制的股份直接绑定。

在公司治理层面,SpaceX的上述安排与特斯拉现行的单一股权架构存在显著差异。

此外,继特斯拉之后,SpaceX已将公司注册地迁至得克萨斯州。此前,特拉华州法院曾裁定撤销马斯克在特斯拉价值560亿美元的薪酬方案,促使马斯克推动公司变更注册地。不过在去年年底,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又恢复了该薪酬方案。(易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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