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科技综合报道】3月31日消息,据科技媒体appleinsider报道,苹果公司第三位联合创始人罗恩·韦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尽管他仅在苹果公司工作12天便辞职,且两次拿到遣散费,但他坚称自己仍拥有苹果公司10%的股份,且从未将股份出售给任何人。
若按照苹果公司2025年曾触及的4万亿美元市值计算,这笔股份价值高达4000亿美元。
时间回溯到苹果公司创立初期,韦恩选择退出苹果合伙企业有着现实的考量。报道称,当时,他主要为了规避公司可能产生的债务连带责任。在创业初期,公司经营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一旦经营失败,作为合伙人的他将承担全部债务。为了合法切断与史蒂夫·乔布斯等人的合作关系,韦恩同意接受800美元的退股补偿。在拿到这笔钱后,他便退出了合伙关系,也离开了苹果公司。
一年后,更具商业头脑的迈克·马库拉将苹果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这次改组过程中,马库拉确保韦恩不再拥有任何股份。这意味着韦恩正式与苹果公司的股权彻底绝缘,也错失了日后苹果公司飞速发展带来的巨大财富机遇。
值得一提的是,那份证明韦恩放弃千亿财富的退股合同,在2011年以160万美元的高价拍出。这一拍卖收益,甚至远超韦恩从苹果公司赚取的总和。(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