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本官方文献、地图认定:
钓鱼岛属于中国
1880年,日本明治政府为换取中国清政府同意日本吞并琉球国,曾表示可以把宫古和八重山群岛划归中国,但要求中国承认冲绳本岛及其以北诸岛归日本,这样就把琉球一分为二给分割了。下面这个图就是日本外务省提供给中方有关宫古、巴重山群岛的所有岛屿名称,其中并未含中国的钓鱼岛。为什么呢?因为在1880年日本就知道,钓鱼岛是中国的,所以不能划在琉球国的岛屿里面。
日本外务省提交给中方的宫古和八重山群岛中,
并未含中国的钓鱼岛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当时清政府为什么没有接受日本这个提议呢?因为日本同时还提出了另外一个让中国没有办法接受的条件:日方要求中方修订1871年中日两国签订的第一个平等条约——《中日修好条规》,同意日本单方面享受类似当时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在中国的贸易特权。也就是说,使中国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时任日本首相的伊藤博文诡称,琉球“废藩置县”只是日本的所谓“内政改革”,拒绝接受清政府的反对。日方提出中方难以接受的条件与中方谈判的目的,就是为把谈判破裂归咎于中方,最终按既定方案霸占整个琉球。
我们知道,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欧美列强开始在中国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与中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就在这个时候,一直不愿意向中国称臣、不愿意接受清政府册封的日本,看到大清被一群猎狗咬得遍体鳞伤,就觉得机会来了,一定要给中国最后一击,所以就先把中国外围的琉球和朝鲜半岛都占走了,从而把台湾也切割了。这种对外蚕食扩张行为一直持续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和1937年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妄图独霸中国。
所以历史并不是完全没有联系的。然而,从1874年日本第一次入侵台湾,到1894年甲午战争,再到后来的全面侵华战争,日本右翼当道的政府对这些侵略扩张的历史并没有正确认识,从而也就没有深刻的反省。所以在台湾问题和钓鱼岛归属问题上,他们不会,也不可能有正确认识。可是日本还有广大民众,还有年轻的一代,需要我们把事实真相告诉他们,以免他们被右翼势力洗脑和裹挟,成为新时代的反华力量。
钓鱼岛问题涉及历史、领土主权、民族尊严,也涉及经济、海洋权益,更涉及两国未来是战是和,所以绝非局部小事。日本政府声称这些岛屿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但其实早在甲午战争的前二十年,日本官方的文献、地图和导表都清清楚楚地认定钓鱼岛列岛是属于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当时只是无人岛,根本不是所谓的“无主地”,无人岛并不等于无主地。下面我们来看相关证据。
1.证据之一:1873年日本海军省水路部所编《台湾水路志》,把钓鱼岛列岛记载为台湾岛屿。因岛屿的汉字名称是按英语发音翻译记载的并有舛误,故难以辨别。
《台湾水路志》是以英文相关文献编译而成的。为什么日本海军要编《台湾水路志》呢?那是因为在1874年之前,日本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就策划占据台湾。他们利用1871年琉球人在台湾遇害所谓“牡丹社事件”,于1874年第一次发兵台湾。日本海军省编纂的《台湾水路志》的目的就是为日本发兵台湾做情报汇编,其中便把钓鱼岛列岛记载为台湾岛屿。但因为岛屿的汉字名称是根据英文发音来翻译的,而且有些岛名最初就被搞混了,所以在翻译成日文的时候也就只能张冠李戴了。长期以来,这些文献中岛屿记载的真相没有被发现。
如下图所示,图上第三列出现的“尖阁岛”实际上指的是花瓶屿,第四列又出现的“尖阁岛”其实指的是南小岛和北小岛,而“甫亚宾斯岛”就是钓鱼岛,“地亚乌斯岛”即黄尾屿,“刺例字岩”即赤尾屿。这些均为台湾的附属岛屿。那“甫亚宾斯岛”和“地亚乌斯岛”的名字是怎么来的呢?其实是因为它们的闽南话发音很接近钓鱼岛和黄尾屿。日本把岛屿名称标注成这样,后人显然是看不出来的。
1873年日本海军省水路部编译的《台湾水路志》
书影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我是怎么发现的呢?其实是根据《台湾水路志》记载的岛屿经纬度判断出来的。尽管岛屿的名称被日方文献张冠李戴,但我把这些岛屿的经纬度做了对比,就发现了问题所在——所谓的“甫亚宾斯岛”就是钓鱼岛,这个岛所在的经纬度就是钓鱼岛的经纬度。因为《台湾水路志》是根据英文相关文献编译而成的,所以我也找到了一些英国海军的文献史料,比如《萨玛朗号航海记
1843-46》的记载核对。这个我会在证据之三中给大家看。
这里不得不提一点题外话:日本的有些学者,虽然跟我们的立场不同,但他们做研究时的认真细致、抠细节还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他们之所以经常靠捏造的不实之词蒙骗中国人,其实有时候就是欺负我们一些人不读书,欺负我们不认真细致阅读原始文献。所以,他们把这些文献拿出来给我们“上眼药”,弄一些似是而非的解释,让一些中国人心里慌慌的,感觉对方好像有真很多证据似的,其实不然。当然,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不可能要求大家都来做这些细致的研究,但是作为学者来说,确实要仔细地来研读一些史料。
1873年日本海军省水路部编译的《台湾水路志》
书影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2.证据之二:日本明治政府关于钓鱼岛的认识主要来自英国和中国的文献与地图资料。例如,1816年英国海路图的岛表中早就记载了钓鱼岛属于中国台湾。
如下图所示,在1816年英国的海路图上附有岛表,它就记载了钓鱼岛属于中国台湾。大家注意看,上面写的“TAI.WAN,or
Formosa”。“Formosa”是葡萄牙语“美丽岛”的意思,中文音译为福摩萨,就是指台湾。表中的“Hoapin-su”即指钓鱼岛、“Tiaoyu-su”即指黄尾屿、“Broushton’s
Rock”即赤尾屿,都有记载其经纬度。因为它们是台湾与琉球分界的“地标”,所以尽管是无人岛,但也做了详细标注。
1816年英国海路图岛表记载钓鱼岛属于
中国台湾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3.证据之三:1848年出版的英国海军的《萨玛朗号航海记 1843-46》(Narrative of the vovage of H.M.S.Samarang,during the years 1843-46),也把钓鱼岛列岛记载为中国台湾省的东北岛屿。
《萨玛朗号航海记》是英国海军在实地考察之后写的书,它把钓鱼岛列岛记载为中国台湾省的东北岛屿。下图所示的左边是地图,右边是英文原文,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展开了,大家可以自行阅读。
1848年出版的英国海军的《萨玛朗号航海记》,把钓鱼岛列岛记载为中国台湾省东北岛屿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4.证据之四:1875年日本海军省水路寮海军大佐柳楢悦等所绘《清国沿海诸省》图,把钓鱼岛列岛记载为中国台湾的东北岛屿。
当时的日本海军省水路寮(后改称水路部),即现在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前身。其海军大佐柳楢悦组织绘制了《清国沿海诸省》图,这个图把钓鱼岛列岛记载为中国台湾省东北岛屿。这是日本官方从1873年到1895年一直认定钓鱼岛列岛属于中国台湾岛屿的最重要的地图之一。
1875年日本海军大佐柳楢悦等所绘《清国沿海诸省》图,把钓鱼岛列岛记载为中国台湾的东北岛屿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这个地图画得特别棒,可以说是当时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画得最详细、最准确的一幅相关地图。这个地图只有一份手绘的,没有印制,可以认为是当时日本为入侵台湾甚至向中国大陆沿海扩张的军用地图。1874年日本出兵占据台湾后又对照实地对该图加以完善。
我认为,这个地图很可能是当时日本人把英国的相关地图放在一个透明窗户或玻璃上拓下来的,然后又参照中国地图的汉字岛名写上去,这样就比原先英国地图上的那些错误地名表述得更精准。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或英国的同类地图上均无北京这部分局部图,而这张地图的左边中部有个红色区域,这可不是印章,而是目前北京市二环以内的全图,它甚至把颐和园的昆明湖都画上了,可见画得相当详细。这或许透露出日本海军绘制这份《清国沿海诸省》图的最终战略目标是锁定和占领中国大清的首都——北京。
我们现在再来看一下放大的这幅图。如图所示,它把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的中国原有岛名都标出来了。所以,哪有什么现在日本地图上标注的“鱼钓岛”“久场岛”,这些岛名都是日本后来篡改的。
1875年日本海军省绘制的《清国沿海诸省》彩图(局部),标出了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中国台湾附属岛屿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下面这幅图是《清国沿海诸省》图的说明,就像一本书的序一样。这个说明是海军大作柳楢悦用中文写的。在日本明治时期,日本某些官方文献、碑文都是用中文撰写的。这份说明写明了《清国沿海诸省》图是根据英国和中国的地图来绘制的。
《清国沿海诸省》图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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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这幅地图的准确性,日本政府还要求外务省最终核实确认并公示。下面这张图就是日本外务省河野雪厳确认后附上的一个证明。因为他参加过1871年中日两国的条约谈判,所以就指出了地图上的一个问题——没有画海南岛和淡水港,并要求修改。这就是这幅地图的左下角为何拐了个弯儿的原因。
日本外务省确认的证明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后来,这幅地图在修订之后公开出版了,但是它把钓鱼岛这个地方的岛名改成了“和平山”,做了手脚,造成后人的困惑,这其中也包括日本人,他们也受其误导和影响。所以我们要正本清源,就要看他们的第一幅原图是怎么画的。
前面我之所以说《清国沿海诸省》图疑似是根据英国的地图拓下来的,是因为我找到并对比了1867年英国的《中国沿海(东部:中国通往日本)》(Coast
of China between Formosa Island & Pi-Chi-Li Gulf : [Eastern
passages to China and Japan] )图。
1867年英国的《中国沿海(东部:中国通往日本)》图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大家看这幅英国原版图是不是跟《清国沿海诸省》图长得有点像?这幅图将钓鱼岛列岛标注在中国境内,而把包括八重山群岛及宫古群岛在内的所有琉球国岛屿全部排除在地图边界之外,并在中国的赤尾屿和琉球国的久米岛之间用一条黑线隔开,也含有海上边界认定的含义。
6.证据之六:1892年日本海军省编纂的《支那海水路志》中,台湾岛及台湾东北诸岛的岛表也包括钓鱼岛和赤尾屿。
1892年,离甲午战争还有两年,日本海军省编纂了《支那海水路志》。因为这个时候日本不仅要打台湾,还准备跟中国清政府开战,所以他们编纂《支那水路志》就是为战争做准备。
下图就是日本绘制的有关台湾及东北诸岛的岛表。虽然台湾岛有那么多附属岛屿,但这个岛表上偏偏只标注了钓鱼岛和赤尾屿等几个岛屿的名称和经纬度。为什么其他岛屿没有被画出来呢?因为这几个岛屿是海上的地标,是台湾东北诸岛的边界。所以说这个时候,即甲午战争之前,日本政府很清楚钓鱼岛完全属于中国,是中国台湾东北的无人岛。
1892年日本海军省编纂的《支那海水路志》中,台湾岛及台湾东北诸岛的岛表也包括钓鱼岛和赤尾屿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7.证据之七:1874年日本海军省水路部编纂的《南岛水路志》并未把钓鱼岛列入琉球群岛,而是列入中国香港至琉球的航路之中。
《南岛水路志》中明确写道:“从所谓明人【作者注:中国明朝人】之称为花瓶、彭家山、钓鱼台、黄尾、赤尾等诸小屿以北航行后,取久米岛,转舵向东,经该岛北或南,再经庆良间诸岛北或南,便可到那霸。”
这是日本官方文献首次明确提及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是中国明朝命名的,并且与花瓶屿、彭佳屿等台湾岛屿一并作为中方岛屿的记载。
1874年日本海军省水路部编纂的《南岛水路志》
有关记载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8.证据之八:1894年3月,即甲午战争前4个多月发行的日本《冲绳县管内全图 琉球全国》,清楚地显示了古代琉球国的范围。其中不仅均未载入钓鱼岛或所谓“尖阁诸岛”,还以弧形边界线把八重山、宫古群岛与台湾及其附属岛屿钓鱼岛列岛所处位置隔开。
《冲绳县管内全图 琉球全国》是经过当时日本陆军省批准的,也就是说这幅图是经过官方正式批准出版的地图。它不仅未载入钓鱼岛或所谓“尖阁诸岛”,还把琉球国改成了日本的冲绳县管辖范围的全图。
1894年发行的日本《冲绳县管内全图 琉球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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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5月,也就是甲午战争《马关条约》签署之后,日本将该图修订再版。原有的台湾和琉球之间的海上边界画法未变,而且在琉球群岛西侧保留了原有说明:“大隅诸岛及琉球诸岛之纵九州,显示出与支那台湾岛相连续的态势。”该图仍把钓鱼岛列岛及相关海域排除在冲绳以外。
1895年日本修订再版后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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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日本究竟是怎么占领钓鱼岛的呢?是伊藤博文内阁在甲午战争中,于1895年1月21日秘密决定由冲绳县管辖钓鱼岛和黄尾屿的。这个时候日本并没有“尖阁诸岛”这一钓鱼岛列岛的统称,因此并不存在日本在《马关条约》签署前将所谓“尖阁诸岛”纳入日本版图的任何证据。因为是秘密决定,连当时日本地图绘制者都不知此事,所以还是把钓鱼岛划在琉球以外。在整个过程中,有个非常有意思的事,就是日本当事人留下的历史证言:钓鱼岛确属中国。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1891年,曾在钓鱼岛偷猎的日本熊本县人井泽弥喜太的长女井泽真伎,于1972年1月8日撰写了一份证言。其中明确指出:所谓古贺辰四郎1884年最先发现钓鱼岛纯属天方夜谭,绝对不可能,并且强调日本应将钓鱼岛归还给它的故乡——中国。这个是日本没有办法否定的,世界仅此一份,我还找到了相关旁证,详见下图。
1972年1月8日井泽真伎撰写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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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可能想问,井泽真伎是一位民间人士,她说的话是真是假?算数吗?据我掌握的证据,井泽真伎的父亲井泽弥喜太是一位医生,当时熊本县发生了霍乱,因为当地没有药,就到海上去采药。因为他发现海上有陆地植物漂浮,所以认为前面可能有岛屿能采到药,于是就漂到了钓鱼岛。其后,井泽弥喜太向日本九州地方政府报告说发现了无人岛并问是不是日本的?当时政府回答说不是。
井泽弥喜太发现岛上有大量信天翁,可以捉来卖钱,于是就开始顾工在岛上偷猎。1893年6月4日,他去岛上给雇工们(偷猎者)送米,顺便再把工人们偷到的羽毛运到横滨去卖,结果遇到风浪,被刮到了中国的浙江省平阳县沿岸。不过他被中国人搭救的时候并没有实话实说,没有说他去过钓鱼岛,而是编了一个叫“胡麻岛”的岛名;也没有说是去送米,而是说从老家熊本县到八重山去运煤,正是因为他撒谎骗了中国人才得救。当时中国人不但救了他,还护送他回日本,但是半路又遇到风浪,他又被刮到了福州并再次获救。福建地方官员送他回到日本已是同年9月份了。因福州没有日本的外交机构,所以只能把他送到上海的日本领事馆,通过邮轮送往长崎。
井泽弥喜太回日本后没几个月,就作为军医参加了日本军队,但据他女儿井泽真伎证明,后来其父在日清战争(甲午战争)中被开除出队,原因不详。
1895年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出生在福冈县的古贺辰四郎成为日本明治政府表彰的样板人物,因为他很有钱并捐款支援日本进行日俄战争。1896年9月,日本政府批准古贺辰四郎无偿租借钓鱼岛、黄尾屿,开发30年。那个时候,整个台湾已经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了。
甲午战争之后,井泽弥喜太受古贺辰四郎邀请前往钓鱼岛充当开发的监工。因为是监工,所以他可以带家人一起前往。他的长女井泽真伎就出生在黄尾屿。当时黄尾屿是没有淡水的,他们要从钓鱼屿运淡水来保障日常生活。但黄尾屿的原始自然生态环境相对较好,而钓鱼岛的生态环境在这个时候已经被日本殖民开发破坏得差不多了。
井泽真伎因为从小就听他的父亲和叔叔讲这些历史,所以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在证言中写道:
在我父亲发现该岛屿的时候就已经有中国人的遗体,而且当时的日本政府也知道中国早已对该岛屿命过名,后来通过日清战争(甲午战争)将其与台湾一同抢夺过来,并于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正式编入日本版图。……日中两国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关系,此时日本提出要将其占为己有的无理主张是错误的。日本战败时曾承诺将台湾以及当时一并抢夺的岛屿归还中国,尖阁列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理所当然的应该归还给它的故乡——中国。
这是原文的翻译,可见井泽真伎是个有良心的日本人。这是她在1972年写的,当时中日邦交还没有正常化,但是日本国民要求邦交正常化的呼声很强烈。我也很感谢日本的友好人士,把这样一份宝贵的历史证言一直保存在自己身边整整40多年。因为特殊原因,我不便讲是谁给我的。总之,在我研究钓鱼岛的过程中,既有对手也有朋友,我相信有理走遍天下。
下面这张照片大概拍摄于1905年之后,红色箭头所指的人就是井泽弥喜太,他怀里抱着的是他的二女儿。井泽真伎在她的追忆文章中写道,这是他父亲留给她的唯一纪念,所以她的证言是极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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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贺辰四郎的后代古贺善次在1972年《现代日本》杂志上发表的回忆,没有井泽真伎谈得这么具体。但他的回忆证明了其父亲古贺辰四郎是在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之后才提出申请租借开发钓鱼岛的。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进行一个逻辑推理:日本政府购岛是从哪儿购的?是从一个叫粟原国起的家族购买的;粟原国起的岛是从哪儿来的呢?是从古贺善次那儿继承的,而古贺善次的岛哪儿来的呢?是古贺辰四郎在日本殖民统治台湾背景下最先登记的开发权,当时是由明治政府批准的。
我们再捋一下这个过程。原来日本外务省有这样一个说法,说古贺辰四郎1885年最先登岛。此事纯属捏造,我有专门的论文已经证伪了这个说法(详见《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论文《古贺辰四郎最早开发钓鱼岛伪证之研究——兼论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的非法性》),并在2016年出版的《钓鱼岛列岛归属考:事实与法理》一书中进一步进行了详细论述。后来,日本官方便撤掉了这个杜撰的说法。
古贺辰四郎是在1895年4月17日《马关条约》签署之后的同年6月10日提出的第一次登岛开发申请,这个是有据可查的。日本政府是第二年即1896年9月才批准的。因为当时日军用了大半年时间来平定台湾人民的抵抗,直到局势稳定之后才批准古贺租借开发。实际上,古贺的殖民开发始于1897年1月,所以古贺辰四郎对于这些岛屿的所谓开发权或拥有权,随着二战的结束特别是日本天皇和政府在投降书中接受了《波茨坦公告》《马关条约》而作废,已经全部失效而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了,日本必须履行《开罗宣言》规定,将从中国窃占的一切领土归还中国,其中自然包括台湾及其附属岛屿——钓鱼岛列岛。
如果现在还有人把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或侵略中国时期所霸占的某一块地、某一个岛说成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我看就是在推翻《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以及日本的战败投降书,是一个战败国通过“购岛”手段把战胜国的固有领土据为己有的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钓鱼岛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因为两国对钓鱼岛归属问题的认知有所不同,所以我们需要对这个认知在学术上加以澄清。中国在钓鱼岛实行执法巡航,是对日本将钓鱼岛所谓“国有化”的一个反制。但是我们也遵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声明》所讲的“以和平的方式来处理两国之间的任何争端,不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的准则,这是我们君子之国、诚信之国、泱泱大国的应有立场。但日本也会同样这样做吗?恐怕未必。日本正在通过所谓的国家安全战略加速调整,磨刀霍霍,增强军备。
言归正传,那历史上是不是真的有井泽弥喜太这个人呢?这份民间的证言材料有没有法律价值呢?为了弄清楚我早就提过的这些问题,又挖掘史料做了进一步研究。我发现,在日本外务省档案里出现了关于井泽弥喜太的记载,这一发现使我喜出望外,证明确有其人。那么日本政府为什么会记载他这样一个普通人呢?我们看下面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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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图片上外务省历史文献原文中写的井泽弥喜太,但在日本其他公开文献中写的不是井泽,而是伊泽弥喜太。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日文发音中,“伊泽”与“井泽”的发音相同,都是“YIZAWA”,所以通常不知情的人会误以为他姓“伊泽”。我在第一篇相关论文引用的公开材料中写的也都是“伊泽”。后来我发现,井泽真伎留下的历史证言写的则是井泽弥喜太。这使我产生了很大的困惑,究竟哪个是真的呢?
直到我发现一个叫林权助的人与此事相关,他在近代中日关系史上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人物。他是一个中国通,后来在田中义一内阁时期担任日本驻华公使,曾去东北威逼张学良不要易帜,不要与蒋介石联手抗日。前面我提到把井泽弥喜太送回国的事,就是林权助作为日本驻上海代理总领事负责处理的。当时他还突发奇想地给其上司——日本外务省外务次官林董去了一封密函,希望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能够向搭救井泽弥喜太的福建和浙江的地方官员发感谢信。这件事情发生在1893年9月,实际上日本这时候已经开始为针对中国和朝鲜的甲午战争做准备了。直到1894年3月,陆奥宗光外相才发出感谢信函。这实则很可能是日方利用此事对清廷掩盖他们即将发动战争图谋的一种策略。
因为过去也有日本海上遇难人员被中方搭救送回国的情况,但哪有日本外相为了一个平民得救还亲自发感谢信的事情?所以我推断,当时清廷对日本的判断是不准确或不一致的。当时清廷内部有两种对立的意见:一种认为要警惕日本有可能挑事儿,发动战争;而另一些人不同意,他们主和,认为慈禧太后要过六十大寿了,别乌鸦嘴说不吉利的话。有些人认为日本不会轻易对中国发动战争,是盲目自信北洋水师号称“亚洲第一”而根本看不上日本;有些人则是拿了日本的贿赂而替他们说话,清朝那时候也有汉奸,替日本做情报,早在1886年就为日本窃取了中方的电报密码。
实际上,当时日本清楚地知道,如果能够使中国内部麻痹大意的主张占上风,那么清廷就更加没有准备。于是,在这个问题上林权助便借机做了一个小小的手脚。他知道如果福建和浙江的地方官员能够收到日本外务大臣的感谢信,就一定会上报朝廷来邀功。这个时候清廷的主战派就没有话说了,而主和派反会更加确信人家日本是很懂礼貌的,还知道答谢救命之情,怎么可能打仗呢?这一行为实则掩盖了日军发动侵略战争的图谋。
陆奥宗光是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时期伊藤博文内阁的外务大臣,也是甲午战争的甲级战犯,还参加了《马关条约》的谈判,他对如何对付中国的这些事情都了如指掌。为什么是在1894年3月才发感谢信呢?因为太早了不行,太晚了打起来也不行,一定要恰到好处。
从这些历史过程中,我们不仅能看到钓鱼岛的归属问题,还可以看到中日两国在战争前一定会有人出来主和或替日本说话,这其中都有日本情报与外交的惯用套路运作。
六、日本在甲午战争中窃占钓鱼岛
由于时间关系,日本在甲午战争中窃占中国钓鱼岛的整个过程,我尽量简短地说。实际上,这一行动的始作俑者是长州藩(如今的山口县)出身的明治政府头目山县有朋、伊藤博文等人,其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1592-1597年丰臣秀吉发兵入侵朝鲜。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认为日本是一个不懂战略或没有战略的国家。说句实话,有些事情哪怕延后300年他们也会照样做。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1885年,日本内务卿山县有朋曾密令冲绳县调查并占领钓鱼岛,但没有成功。当时日本刚刚霸占琉球国,马上就要把扩张触角染指到钓鱼岛。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捨三报告调查结果称:“久米赤岛、久场岛及鱼钓岛为古来本县所称之地方名。”这里很有意思,他没有说“古来就是我们的领土”,而是说自古以来他们就是这样称呼这些岛屿的。
报告接着说:“关于使靠近本县所辖之久米宫古八重山等群岛之无人岛隶属冲绳县一事,不敢有何异议,但该岛与前时呈报之大东岛(位于本县和小笠原岛之间)地势不同,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也就是说虽然日本那样称呼这些岛屿的名字,但是中方也有自己的叫法,所以“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所以他实际上不想这样做,但又不好抗命,下图是第一次调查报告的原文。
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捨三报告的
调查结果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然而,日本内务卿山县有朋并不罢休,他又给外务省井上馨去密函,要求他们调查。山县有朋是日本陆军创始人,是一个大军阀,希望外务省能给他占领钓鱼岛的情报或根据。我们前面讲到,日本海军省、外务省都已经有地图、岛表、文献认定钓鱼岛属于中国。于是,当时日本外务卿井上馨回复称:
该等岛屿亦接近清国国境。与先前完成踏查之大东岛相比,发现其面积较小,尤其是清国附有岛名。近日,清国报章等,刊载我政府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次引起清政府之注意。此刻公然建立国标,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重要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
这里非常清楚地写明,中国已经知道而且认定这是台湾附近的清国所属岛屿,所以日本外务省1885年实际上拒绝了内务卿山县有朋占领钓鱼岛的要求。下图就是日本外务卿井上馨于1885年10月21日给内务卿山县有朋亲启的绝密复函的原件复印件。
时任日本外务卿的井上馨于1885年10月21日致内务卿山县有朋的绝密函原件照片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到了1894年5月12日,离甲午战争不到两个月左右,冲绳县知事奈良原繁给日本内务省县治局长江木干之的秘密调查报告的最终结论是:“自1885年之后没有再做实地调查,故难有进一步的确报……”,并且还补充了一句很重要话,他说:“没有关于这些岛屿的古代文献及证明属于我邦的明文和口头传说等。”所以别说文字了,连口头传说都没有!而“与我们相关的只是古来县下渔夫时而从八重山岛渡海前往捕鱼狩猎而已”,也就是说渡海前往捕鱼狩猎这个事儿是有的,但是并没有记载这些岛屿是属于日本的。
1894年5月12日冲绳县知事奈良原繁给日本内务省县治局长江木干之的秘密调查报告结果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从这些史料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日本在甲午战争前十年就虎视眈眈,企图窃占钓鱼岛,但是并没有得逞。如今日本外务省所谓的经过“再三调查”才占有钓鱼岛,实际上当年日本只有一次秘密实地考察,还有两次询问,以及这些内部信函,而结论都是:钓鱼岛已被认定是中国的,但日本可等待时机占有。可见企图吞并钓鱼岛是日本长期战略图谋,这一点清清楚楚。
1894年7月,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同年11月底,日军占领旅顺口。伊藤博文内阁在甲午战争尾声确信他们必胜无疑,于是秘密决定窃占钓鱼岛、黄尾屿。1894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文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称:关于在“久场岛”(黄尾屿)、鱼钓岛建立标桩一事,“鉴于形势今昔已殊,故有望另提交内阁会议重议此事,特此与您商议。”
这时候陆奥宗光的狰狞面目就暴露了,他立即表示同意。如果钓鱼岛真是“无主地”而可以根据所谓“先占”原则去占领的话,那日本内务省还跟外务省商量干什么?也就是说,这些岛屿是中国的,如果日本要占领,那就涉及到中国会不会抵抗、会不会闹出事儿来的问题。在陆奥宗光看来,对清作战都已经打到这个份儿上了,那就占领吧,不久来连台湾都要占领。
1895年1月13日,日军在攻占威海卫后决定攻占澎湖。1月14日,伊藤博文内阁不等战争结束便迫不及待地秘密起草了“内阁决议”,并于1月21日完成签字手续,秘密决定把久场岛(黄尾屿)、鱼钓岛(钓鱼岛)纳入冲绳管辖并建立标桩,但其中并无“尖阁诸岛”及赤尾屿等岛记载。下图就是当时的原件照片。
1895年1月21日伊藤博文内阁决定窃占
钓鱼岛的决定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所以说,现在日本石垣市称1月14日是所谓日本的“尖阁诸岛开拓日”,这完全是捏造的。因为1月14日只是起草这份文件的日期,也未召开所谓内阁会议。上图中的红色文字意思是批准,这跟当时的中国是一样的,红字代表正式批准。那这份文件为什么要到21日才批准呢?因为当时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以及所有的阁僚都要从各地赶赴广岛明治天皇的大本营去出席御前会议,以便决定在什么样的割地赔款条件下和中国签订《马关条约》,所以他们陆陆续续到达广岛后才完成了决定的签字手续。
我们可以从图中看到,总理大臣伊藤博文签的是“博文”二字,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签了一个“光”字等等,所有大臣都签了字。这份决议并非开会通过的,也没有天皇批准,而完成阁僚签字批准通过的准确日期是1月21日,而非文件起草日期1月14日。因此,日本政府支持石垣岛每年1月14日搞所谓“尖阁诸岛开拓日”纪念活动,其实是在谎言基础上的造势。
这份决议声称要在这些岛屿上建立国标,其实后来根本就没有建。为什么?因为在不久后的4月17日《马关条约》一签,整个台湾岛都沦为了日本的殖民地,那台湾的附属岛屿当然也都包括在内,所以就不用多此一举建标桩了,于是就没有建。直到1969年,在台湾渔民登岛作业、台湾“保钓人士”登岛书写标志之后,石垣市才开始在钓鱼岛、北小岛、南小岛、黄尾屿、赤尾屿上建立起标桩。石垣市相当于中国的县级市,建立的并非日本国家标桩,甚至连“日本国”的字样也没有。或许那是因为1969年以后建立标桩时,包括石垣市在内的整个琉球群岛在美军统治之下而不属于日本。
那么问题来了,在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钓鱼岛究竟是在冲绳还是在台湾管辖范围之内呢?尽管1895年伊藤博文内阁秘密决定由所谓冲绳县管辖钓鱼岛,但如下图所示,在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所谓“台湾总督府”的文献——《水族分布图》则标明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属于台湾的渔场。这充分证明,钓鱼岛列岛是中国台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可争议。既然二战后日本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战败投降并承诺把从中国窃占的一切地域归还中国,就必须把钓鱼岛连同台湾一并归还中国。
1920年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所谓“台湾总督府”报告中的《水族分布图》范围包括钓鱼岛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下图是1895年到1945年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所谓“台湾总督府”在1920年12月报告中的《鲣鱼场图》。从中我们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个渔场图中的鱼钓岛(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基本上也是按中国岛名书写标记的。
图上的虚线是一个标志线。我们看到,渔场标志线是在台湾境内,因为从石垣岛渡海是有困难的,在没有机帆船或冷藏设备的情况下,到这个地方捕鱼很危险,也得不偿失,比如捕获鱼以后,回去的路上又要花很长时间,等回到石垣岛鱼都不新鲜了。所以即使在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在钓鱼岛渔场捕鱼的大部分都是台湾渔民,因此不在“冲绳县”管辖范畴之内。
1920年12月,所谓“台湾总督府”报告的《鲣鱼场图》载有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而不含石垣岛等琉球岛屿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台湾当时的相关文献也证明了这一点。1920年,所谓“台湾总督府殖产局”《台湾之水产》报告称:“本列岛为鱼钓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岩屿之总称,……以台湾为根据地之鲣鱼来说,则为其最重要之远洋渔场之一。”
据1923年《台湾之水产》报告记载:“宫古岛、八重山列岛及赤尾屿近海、彭佳屿东北150海里近海的渔场”由“台湾总督府”主管。“从赤尾屿附近、八重山列岛之波照间岛,至西表岛海区、多良间岛南部及北部、宫古列岛之八重巢附近之外,澎湖列岛以北50海里范围,确认为鲣鱼渔场。”
1924年《台湾近海海洋调查报告》称,台湾的主要渔场包括鱼钓岛(钓鱼岛)、盲曾根岛、与那国岛、彭佳屿、苏澳近海。该海域每年有台湾基隆及苏澳45艘船捕捞旗鱼,18艘船捕捞鲣鱼,两者合计为63艘,相当于冲绳在钓鱼岛海域渔船数量的约16倍。
实际上,从二战后到1968年钓鱼岛海域被发现可能有石油蕴藏的时候,大陆和台湾的渔民都可以自由到钓鱼岛海域去捕鱼、捕猎。直到1968年7月,还有约20艘台湾的渔船以北小岛、南小岛为据点,在钓鱼岛附近的海域作业捕鱼,其中包括台湾宜兰县苏澳地方的“金吉隆136号”“金兴隆7号”“新兴福”“金泰财”“亲台福”“金吉隆22号”等6艘渔船、75名渔民。然而自此以后,这些活动逐渐受到阻碍,台湾渔民受到琉球政府驱赶。
台湾渔船“金泰财”号在北小岛海域捕鱼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1968年登岛参与解体沉船作业的
台湾人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1968年登岛捕猎的台湾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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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钓鱼岛列岛海域从来就没有成为琉球国或冲绳县的重要渔场。2012年夏,冲绳县石垣市市长中山义隆披露了石垣岛渔民为什么不去钓鱼岛海域捕鱼的原因。他在接受日本《正论》月刊采访时称:
尖阁周边(钓鱼岛周边)是非常丰富的渔场,但石垣岛的渔民就是不去捕鱼。为什么呢?因为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岛)连简易的港口都没有,即便出海捕鱼,一变天就只能空手回到170公里以外的石垣岛。燃料费高时,要有亏本的思想准备,去捕鱼风险太大。发生中国渔船事件之后,给了些补助,但根本没有什么变化。为了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岛)的实效统治,从事渔业等经济活动当然有效,但现状则是严峻的。
由此可见,连石垣市的中山义隆市长都不能不承认,即便政府给渔民补贴,渔民也不会去钓鱼岛海域捕鱼,因为相隔较远,燃料费很高,海上捕鱼往返成本难以承受,那个地方压根就不是琉球人经常捕鱼的地方。以下是中山义隆的“证词”。
日本《正论》月刊2012年第7期第51页登载的石垣市市长中山义隆访谈录,披露了石垣岛渔民不常去钓鱼岛捕鱼的原因 | 图片来源:主讲人PPT
七、从国际法看战后的钓鱼岛归属问题
1.关键日期
国际法中有个很重要的概念——关键日期(Critical date),日语翻译为“决定的期日”,它是指法律上为确定当事者要求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而参照的日期。这个概念之所以非常重要,因为它在法律上认定了有争议的领土究竟归谁。中日两国法学界都是认同国际法中的这个概念的,如果在双方发生争议之前,某块领土已经认定属于哪个国家,那么在发生争议之后,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采取的任何动作或主张都不产生法律效应,因为一切都要看“关键日期”,即发生争议之前它究竟属于谁。
中日两国最初发生钓鱼岛领土争议的“关键日期”,可以界定为1895年1月日本明治政府在甲午战争中对中国钓鱼岛、黄尾屿等无人岛的单方面秘密窃占。然而在这一“关键日期”之前,中国早就把钓鱼岛列岛纳入中国的海防图、利用和管辖范围。它是中国的无人岛而非所谓“无主地”,是中国台湾省东北附属岛屿。关于这一点,如上所述,截至1894年甲午战争,对此日本海军省等官方文献也曾承认过。
所以不能因为日本把甲午战争打赢了,就可以借口占领“无主地”而直接窃占了,而且也没有向世界宣布,这不符合对“无主地”的先占原则。先占原则的法律概念原本是为列强占有殖民地服务的,即便根据先占原则,也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占有的对象必须是无主地;第二,必须用和平手段;第三,必须公诸于世;第四,必须长期占领实效管辖。然而,钓鱼岛既不是无主地,日本的窃占也没用和平手段而是以战争为背景,更没有公开宣布,包括《马关条约》在内,截至1900年之前的任何文献都没有所谓“尖阁诸岛”这个说法。
那赤尾屿是日本什么时候占的呢?实际上,1921年日本才意识到他们对赤尾屿没有文献记载,此时才暗中把赤尾屿划归日本国有地籍。所以我们注意到2012年野田佳彦内阁所谓“购岛”,购的是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那怎么不是购“尖阁诸岛”啊?因为那样他们自己就矛盾了!赤尾屿在1921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就被日本划归所谓国有地籍,而不属于所谓“私人岛主”,怎么能现在出资购买为国有呢?那不是重复了嘛!问题在于,1921年日本窃占赤尾屿本身就是战前对中国领土的侵占。
那黄尾屿为什么没有划进来“国有化”呢?因为黄尾屿和赤尾屿战后初期便被作为美军在冲绳基地的海上靶场,1978年以来不再使用。2012年,日方曾希望美军恢复在黄尾屿的靶标,从而把美国也牵扯进来,但被美方拒绝。如果美国重新在黄尾屿部署靶标,就会被拉进来跟中国对抗。1979年中美建交至今,美国就不再使用这些岛屿作为海上射击的靶标了,但名字还是挂在美军基地下,所以这个事情也变复杂了。因此,日本政府就没有购买黄尾屿和赤尾屿,也没有购买所谓“尖阁诸岛”,购的只是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
过去有人认为,钓鱼岛问题是美国在中日之间打了个楔子,其实从一开始日本就是要把美国拉进来跟中国对抗的始作俑者,其后日美一直相互利用。例如,1971年日美谈判琉球归属问题时是佐藤荣作首相要求尼克松政府将钓鱼岛主权连同琉球群岛交给日本;2014年是安倍晋三首相促使奥巴马总统表示《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
2.《旧金山和约》与《关于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的协定》不足为据
那么,战后日本是根据什么认为钓鱼岛是他们的呢?这就涉及1951年9月8日签署的《旧金山对日和约》(简称《旧金山和约》)和1971年6月17日美签署的《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两国协定》(简称《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日本称“冲绳返还协定”)问题。日本政府一直想根据这两个所谓的“法律条款”,把钓鱼岛说成是日本的,但这完全是不成立的。
日本首相吉田茂签订《旧金山和约》的现场图片
图片来源:360百科
第一,关于《旧金山和约》,因为其中涉及中国领土问题而没有中国参与起草和批准,所以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来不予承认。日美之间的事仅仅是他们之间的事,但他们搞的《旧金山和约》,没有像《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那样将台湾归还中国,而改为日本“放弃”台湾、澎湖等从中国窃占领土而未确认归还中国,从而制造出一个所谓“台湾归属未定”的说法。其实质是防止台湾落入新中国之手,利用海峡两岸分离制衡中国大陆。
最近这个事情又被美日和“台独”势力炒起来了,实际上就是源于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日本政府一直以该和约第二章《领域(疆域)》第三条“托管统治”为占有钓鱼岛背书,但这实在是牵强附会。
我们先来看一下其原文翻译的内容:“日本国同意美国作为唯一施政者对北纬二十九度以南的西南诸岛(包括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孀妇岩南方之南方各岛(含小笠原群岛、西之岛及火山列岛)
,以及冲之鸟岛及南鸟岛等地向联合国提出的任何托管统治提案。在此提案获得通过之前,美国对包括领水在内的这些岛屿的疆域及所属居民拥有实施行政、立法、司法之全部及部分权利。”事实上,当时日本是同意美军单独占领并统治琉球群岛。
请注意,其中根本没有提及钓鱼岛或所谓“尖阁诸岛”。这绝非疏忽,而是反映出当时日美两国均不认为琉球疆域涵盖这些岛屿。1952年日本政府对其地理范围所作的解释也佐证了这一点。即,所谓“北纬二十九度以南的西南诸岛,大体是指旧琉球王朝的势力所及范围”,而迄今包括日本政府委托的相关调查都明确认定,古代琉球国所及疆域范围从未包括钓鱼岛。
《旧金山和约》实际上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这一点。其中提到,如果美国愿意托管,日本是同意美国托管琉球群岛、大东群岛,甚至还有“冲之鸟岛”。冲之鸟礁是一个礁盘,总面积约8平方公里,但露出水面的礁石很小,总共才有8平方米。那为什么条约要写上它呢?因为它是一个地标,有了它就可以在那片海域确立日本的领海等海洋权益。而大东岛其实过去不是琉球的一部分,它原本是无主地,1885年冲绳县根据日本内务省要求纳入其管辖,所以该和约只好在琉球群岛以外专门注明了大东诸岛,若不注明而只写琉球群岛便等于丧失大东诸岛。
那钓鱼岛呢?钓鱼岛是日本占领大东岛以后才去调查并图谋占领的,但因当时确认是中国已经命名的岛屿就没敢动,直到日本在甲午战争胜券在握后才窃占。如今,日本单方面解释称,钓鱼岛包括在《旧金山和约》所述琉球群岛内,不必单独列出。这怎么可能呢?要这样说的话,那为什么大东岛不包括在琉球群岛内而必须单独列出呢?大东岛被占后,日本就发了《官报》公布,而钓鱼岛被占后则没发《官报》,而是日本通过《马关条约》与台湾一并实行了50年殖民统治。把窃占的中国台湾省的附属岛屿说成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这纯属无稽之谈。
钓鱼岛,我们前面提到它的面积是3.91平方公里,并且它不像在水面时隐时现的冲之鸟礁,而是在海上耸立的,有60层楼那么高。若日美双方认定这些岛屿属于日本,理应如同大东诸岛一样,将其明确记载在西南诸岛范围之内,然而没有。尽管他们后来做了解释,但解释是没有用的。因为《旧金山和约》本身是非法、无效的,而把和约文字中没有记载的钓鱼岛说成包括在和约所述琉球群岛之内,更是无稽之谈。其后,无论美日任何一方将钓鱼岛划入琉球,都不成立,根本不能证明钓鱼岛属于日本。
1971年日本与美国在东京签订《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 | 图片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
第二,1971年日美谈判签署的所谓《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也不能证明钓鱼岛属于日本。日本将这一协定称之为“归还冲绳协定”,其实根本就没有“归还冲绳协定”的说法,日文、英文都没有,这只是日本自己编的一个所谓的缩略语。
当时,日本佐藤荣作内阁曾要求美国尼克松政府把钓鱼岛的领有权连同琉球群岛一并划归日本。这个要求在美国看来是有点勉强的。因为当时美国已经爆发了大规模的“保钓运动”,尼克松政府正准备派基辛格秘密访华,打开中美关系的大门,在这样一个当口,美国也很为难。1971年6月7日下午3点,尼克松和基辛格等人在他的办公室讨论这件事到底怎么办。最后尼克松总统采纳了基辛格的意见,决定将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行政、立法、司法等一切权利交给日本,而把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避而不谈主权或领有权问题。
因为日本是美国的盟国,美国为保留在日本的军事基地,就不能不考虑日本的利益和诉求,但关于钓鱼岛这里没有提主权归属,日本从美国得到的只是所谓施政权。关于主权问题,美方当时没有说给日本,而是说美国对于这一问题不持立场,主张有关各方去讨论就可以了。日本当时很不满意,但也没有办法。尽管如此,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施政权的决定仍遭到中国海峡两岸的强烈谴责。战后中日两国围绕钓鱼岛归属认知争议也由此而生。
根据《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规定,美国放弃《旧金山和约》第三条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权益并由日本接受,其中包括对其疆域和居民实行行政、立法、司法等一切权利,并适用于安全保障条约。但如上所述,《旧金山和约》本身并未提及琉球诸岛以外的钓鱼岛或所谓“尖阁诸岛”,因此,日本政府援引《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也不足以证明钓鱼岛的行政、立法、司法等领有权属于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