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邓高静律师 发布声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凤凰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凤凰周刊”)之委托,指派邓高静律师、余咏儿律师就“张兰诉凤凰周刊隐私权、名誉权纠纷案”凤凰周刊胜诉、张兰败诉事宜,发布本律师声明。
在“张兰诉凤凰周刊隐私权、名誉权纠纷案”中,原告张兰以隐私权、名誉权受害者的身份诉诸公堂,一审法院于今年3月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张兰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8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本案中,系张兰多次在其直播间中谈及徐熙媛的交往经历、婚姻关系、离婚事宜,子女生活、健康状况,消费记录的事宜,引致本属于家庭私密空间的内容成为社会公开的热点事件,并进一步使得相关案件的诉讼进展受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因此、基于张兰上述的公开行为,最终使得其主张的不愿为他人知晓的诉讼情况落入到社会公众的合理知情范畴,张兰对此理应予以容忍。
风凰周刊发表的涉案报道,其客观表现符合社会监督的价值导向,且适度引用相关案件中行为保全裁定书的内容与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定书一致,并不涉及张兰的个人信息。因此风凰周刊的上述行为不存在过错、不违反法律规定。凤凰周刊在实施新闻报道时已经对于基础事实进行了充分的调查核实,虽然部分用词较为尖锐且带有夸张成分,但相关报道内容具有相应事实依据,且未使用侮辱性言辞,张兰作为公众人物,应当对于上述新闻服道中的评论加以容忍。因此,张兰认为凤凰周刊侵害其名誉权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公开资料显示,张兰,1958年4月7日出生,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长江商学院,为俏江南创始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2月8日,抖音安全中心发布关于打击无底线博流量行为的公告。
公告称,“张兰·俏生活”等账号利用逝者恶意炒作营销,推荐不实视频,以获取商业利益,并屡次发布不实、侵权内容,进行违规炒作,处罚后未有改正。综合研判,根据《抖音社区自律公约》等相关规定,对“张兰·俏生活”“张兰之箖玥甄选”“汪小菲”予以无限期封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