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应急管理部消息,2025年8月22日3时01分许,由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以下简称“西成铁路”)尖扎黄河特大桥施工项目发生一起重大垮塌事故,造成13人死亡、3人失联,直接经济损失约4886万元。日前,青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成铁路尖扎黄河特大桥施工项目“8·22”重大垮塌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在临时扣塔建设过程中,违规购买使用劣质螺栓,顶部分配梁制作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验收流于形式,分配梁拼接部位在张拉后断裂,斜拉扣挂系统失效,导致部分桥梁结构垮塌,建设、设计、监理、监控等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相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涉事桥梁临时扣塔中斜拉扣挂系统的分配梁由两个节段用螺栓连接而成,其拼接处使用了劣质螺栓,螺栓承载能力与国标相比总体下降约41%,大幅降低了分配梁拼接处的承载能力;
分配梁制作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开螺栓孔,现场安装时因无法对齐而随意扩孔,改变了拼接处螺栓群的工作机理,降低了螺栓群承载能力;
主桥合龙前对西宁岸扣塔4号扣索实施第二阶段张拉后,分配梁承受了施工全过程的最大荷载,超过了分配梁拼接处劣质螺栓的承载极限,劣质螺栓发生剪切破坏,进而使分配梁从拼接处断裂,导致斜拉扣挂系统整体失效,主跨钢桁拱结构和桥面结构突然失去扣索拉力而迅速垮塌。
调查发现相关参建企业在螺栓质量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分配梁制作违法分包、包而不管;扣塔设计施工验收流于形式;管业务但不管安全的问题十分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效不高等问题,同时也暴露出相关部门存在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调查认定,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分公司、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彭泽县麒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鑫方盛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分别由青海省应急管理部门、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向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向国家铁路局作出书面检查。
调查组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11名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外,公安机关在侦办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件过程中,发现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沙河市三旺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公司实际控制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调查组按规定将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青海省纪委监委审核。青海省纪委监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对负有责任的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分公司、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42名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理。
(总台记者 毛保武)